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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涉华扁轧钢产品作出双反终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浏览 4
2026年9月2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103号和第2026/104号公告,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扁轧钢产品(Certain Flat Rolled Steel Products)作出的双反终裁建议和对进口自韩国扁轧钢产品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具体如下:中国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and Steel Co.,Ltd.

2026年9月2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103号和第2026/104号公告,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扁轧钢产品(Certain Flat Rolled Steel Products)作出的双反终裁建议和对进口自韩国扁轧钢产品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具体如下:中国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and Steel Co.,Ltd.)的反倾销税为16.1%、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Baosteel Zhanjiang Iron & Steel Co., Ltd)为9.4%、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Hunan Valin Lianyuan Iron & Steel Co Ltd)为26.4%、其他所有出口商为51.2%,韩国所有出口商(POSCO除外)为21.6%;中国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and Steel Co.,Ltd.)的反补贴税为2.7%,其他所有出口商(宝钢湛江和湖南华菱除外)为3.9%。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08.40.00.39、7208.51.00.40、7208.52.00.41、7208.90.00.30、7225.40.00.22和7225.40.00.24。同时,澳方决定采用“无损害价格上限”方式实施双反措施,并将部分产品从措施范围排除。

2025年10月2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1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扁轧钢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韩国的扁轧钢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26年8月2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102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扁轧钢产品作出反补贴和反倾销部分终裁,终止对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和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反补贴调查;终止对进口自韩国出口商POSCO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2026-09/688-37-notice-adn-adc-other-adn-2026-103-findings-of-dumping-investigation-688.pdf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2026-09/688-38-notice-adn-adc-other-adn-2026-104-findings-of-subsidy-investigation-688.pdf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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